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表演、直播类)指标名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表演、直播类)指标 |
适用企业类型: | 内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表演、直播类) |
所需材料: | 1、《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2、经营管理人员社保证明(申请网络表演、网络演出类经营资质的企业须有不少于40人的社保证明;) 3、网站域名登记证明 4、公司章程 5、营业执照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电话及邮箱) 7、自然人股东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电话及邮箱) 8、业务说明(包括公司简介,人员构成,设备及场地情况,申请项目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方案等。申请网络表演、网络演出剧(节)目的,说明材料中还须补充:用户权益保障措施、表演者实名注册方案、技术安全保障措施、内容审核制度、内容管理人员奖惩制度、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培训制度、跟帖评论管理制度、用户管理制度、举报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材料。) |
办理周期: | 60个工作日 |
服务内容: | 1、搜集资料 2、撰写各个岗位制度 3、提交预审 4、整改材料 5、领取审批结果 |
服务流程: | 1、搜集材料 2、编著相关材料 3、提交预审 4、跟踪审批流程 5、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 6、领取相关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