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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表演、直播类)服务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表演、直播类)

服务价:¥3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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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询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表演、直播类)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表演、直播类)指标名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表演、直播类)指标
适用企业类型:
内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表演、直播类)

所需材料:
1、《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2、经营管理人员社保证明(申请网络表演、网络演出类经营资质的企业须有不少于40人的社保证明;)
3、网站域名登记证明
4、公司章程
5、营业执照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电话及邮箱)
7、自然人股东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电话及邮箱)
8、业务说明(包括公司简介,人员构成,设备及场地情况,申请项目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方案等。申请网络表演、网络演出剧(节)目的,说明材料中还须补充:用户权益保障措施、表演者实名注册方案、技术安全保障措施、内容审核制度、内容管理人员奖惩制度、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培训制度、跟帖评论管理制度、用户管理制度、举报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材料。)



办理周期:
60个工作日

服务内容:
1、搜集资料
2、撰写各个岗位制度
3、提交预审
4、整改材料
5、领取审批结果

服务流程:
1、搜集材料
2、编著相关材料
3、提交预审
4、跟踪审批流程
5、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
6、领取相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