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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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程名称为《上海加喜财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章程效力:
本章程是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二、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加喜财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XX路XX号。
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财税咨询、企业登记代理、财务咨询、企业管理服务等。
三、股东权益
1. 股东资格:
股东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购股份。
2. 股东权利:
(1)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3)依法转让其股份;
(4)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3. 股东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四、股东大会
1. 股东大会召开:
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9)修改公司章程;
(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五、董事会
1. 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人数不得超过11人。
2. 董事会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六、监事会
1. 监事会组成: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人数不得少于3人。
2. 监事会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予以制止;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七、附则
1. 章程修改: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 章程解释: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3. 章程生效: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上海加喜财税公司办理股份制企业章程,股东权益和义务在杨浦的具体内容及相关服务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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