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股份制企业注册,章程中应如何规定公司解散和清算?
一、松江股份制企业在注册过程中,章程的制定至关重要。其中,关于公司解散和清算的规定,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稳定运营和股东权益的保护。以下将从七个方面详细阐述章程中应如何规定公司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解散的情形
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 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5.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6. 公司连续亏损,连续两年以上未弥补亏损达到注册资本的1/3;
7. 公司因其他原因解散。
三、清算组的成立
1. 清算组由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
2. 清算组由公司董事或者监事组成;
3. 清算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担任;
4. 清算组应当自公司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
5.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6.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发布清算公告;
7.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0日内完成清算工作。
四、清算组的职责
1. 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 通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
3. 债权人申报债权期间,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 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清算方案;
5. 审查、确认债权;
6. 变卖公司财产,清偿债务;
7. 清算结束后,向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清算情况。
五、清算财产的分配
1. 清算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
2. 清算财产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 清算财产支付所欠税款;
4. 清算财产支付公司债务;
5. 清算财产有剩余的,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6. 清算财产分配完毕后,清算组应当向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
7. 清算财产分配完毕后,清算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六、清算结束后的处理
1.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向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清算情况;
2.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3.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文件存档备查;
4.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解散;
5.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向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清算情况;
6.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向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清算情况;
7.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向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清算情况。
七、松江股份制企业在注册过程中,章程中关于公司解散和清算的规定至关重要。以上七个方面的规定,旨在确保公司解散和清算过程的合法、合规,保护股东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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